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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阜新市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阜新市新冠肺炎亚(准)定点救治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阜新市新冠肺炎亚(准)定点救治医院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辽宁省阜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康街92号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53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254.2平方米,新建一座物资库,改建、扩建两座原有厂房和两座办公楼及相应室内外配套设施;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8928.40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阜新市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新寓 联系电话:15140882538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康街92号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邮箱:xyhbfgs1517@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0tZ6YIlovKlzlv4wbw-4g
提取码:it1b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遵循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阜新市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1日